摘要: 中國法官表示,虛擬貨幣如比特幣在2017年9月之前可被視為刑法上的財產,且屬於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資料罪;然而,在2017年9月之後,虛擬貨幣不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財產屬性,因此不應以侵財類犯罪來規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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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blocktempo.com/hackers-who-stole-cryptocurrencies-are-not-sentenced-to-theft-in-china/